alt=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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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医疗费1
残疾/死亡赔偿金2
被扶养人生活费3
精神损害抚慰金 4
住院伙食补助费5
误工费6
护理费7
营养费8
交通费9
后续治疗费10
残疾辅助器具费11
康复费12
整容费13
住宿费 14
丧葬费15
车辆及财物损失费16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 果受害人所在单位没有扣发或没有全部扣发受害人收入的,则误 工费应该不赔或者少赔。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 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 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应提供收入证明,如提 供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清单,或者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或者出 具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并由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者 的,误工费没有量化标准,法官自由裁量的余地较大,目前一般 是在纳税起征点(目前为 3500 元/月)以下判定。如果受害人为 离退休人员,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人员,或超过离退休年龄 的农民,一般法院不支持其误工费的主张,但确有证据证明以上 人员确实还在继续工作或劳动的,也有被法院支持的可能。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者由鉴定单位进 行鉴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 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