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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 | 交通事故车内物品损坏如何赔偿?

来源: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 时间:2021-09-02

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有很多种,类型车辆本身的损失、第三人财产损失、车内物品损失等,财产损失需要由责任人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车内物品损坏怎样赔偿?国晖北京律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车内物品损坏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车内物品损失的,按物品损坏时的实际价值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发生车祸后保险理赔的顺序怎样

实践中,发生车祸事故后当事人想要报保险的,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及时报案

车祸属于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该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索赔单证等材料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按规定,保险公司从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内物品损坏的,财产损失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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